我相信人是自由的,但是是有前提的自由。它的底线是不违法,更高的规定是不伤害别人。
前者是法律给我们确认的上限,而后者是道德提出的更高的标准。
从法律看——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:“有子女而重婚的,或者明知他人有子女而与之结婚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罚金。”
这意味着,重婚是违法的,已婚者有性伴侣不违法。
但是一旦满足于“不违法”的下限,我们不会有英雄情结、不会有戏剧审美、不会说“为了人类更好的今天而投身科学”了——
法律令人不同于于动物,道德使人高贵于动物。已经说出的诺言,要牢记下去。
尽管如此,还是有问题存在。
“道德”的界限比法律模糊得多,你不能太奢望道德把事情表明白「爱情感言」,法改才是解决社会弊端最后落脚的地方。
从古到今,道德的标准在放宽,因为他们接受刺激的阈值变宽了。就像习惯了跳伞的人不怕高,酒精刺激多了就耐受麻药。
做出违背风俗的事会被指指点点,但是受人眼色不代表做错了。在唐朝协议离婚是新鲜事,今天我们反应平淡得多。
哪怕在同一时代,也存在很开放跟最激进的观念。有的父母喜好刺激,恋物、角色扮演、虐待,有的父母竟受不了。
以此类推,婚外性关系将来会不会被更多人接受?
参照英美社会来看,欧美上世纪60年代展开了“性解放运动”,接受“开放式婚姻”的存在是成果之一。
他们建立了这么的理念:任何不遵守【自愿性、成人性、私密性】前提的性关系,都是当事人的自愿选择。
也就是说,我可以不这样做,但是我接受对方这样做。
这使开放式婚姻作为两人协调的结果——
如果两人一致决定,愿意处在开放式关系里,那么对方不需要插嘴。
如果其中一方同意、另一方不同意「爱情感言」,性观念映射出价值观,两人或许不太适合在一起。
如果双方都不同意,就都把多偶倾向约束起来。
当社会把开放式婚姻看做个人选择,舆论压力的增大会帮助减少更糟糕的状况——一面出轨,一面欺骗伴侣。
我们存在这种一种担心——
社会对开放性关系,或者更广泛来说,对同性恋、对性虐待更自信,会不会导致原本没必要的婚外性行为出现、不是同性恋的人追风扮演同性恋、没有特殊嗜好的人染上特殊喜好?
短期内增长是有也许的,就像女权问题,权利被不安久了,刚刚可冒出的时侯还会报复性反弹,对理性不成熟的人特别多么。
但是大量来看,增长会慢慢平复,并重回实际水平。
举个例证,丹麦上个世纪60年代放开了色情品行业,色情品购买量在短期内爆炸式增长,几个月之后仍跟暗箱操作时的购买量趋于一致。
这告诉我们,欲望压住了会悄悄宣泄、不压住它也就那么多。
说起来,共产主义理想,是瓦解现行婚姻,形成共产婚姻。也就是说,双方经济下完全独立,缘到则合,缘尽则散,来去自由。
这种感情家庭观,是“人的意识形态达到高级阶段”之后推动的。
什么是意识形态达到高级?自我实现、没有私心。人也许没有私心吗?这是一个今天做不到、只能放眼将来的问题。
人即使有私心、有占有欲,就会遭遇这样争吵:人人都乐意自己开放,但是不情愿把伴侣开放。
历史下对开放式婚姻的实践,比如罗素和第二任妻子朵拉,开始两人都认同开放式婚姻,以为可解决婚内性厌倦。后来朵拉生了个西班牙人的小孩,两个人离婚了。
一旦涉及至小孩、未成年人,就不再是成年人之间的事,朵拉犯规了。
这个示例会使人对开放式婚姻的质量造成怀疑。
事实上,西方人开方法婚姻流行不久就风光不再了。更多的夫妇用“婚内离婚”解决厌倦,给两人多一些空间。
说到最后,好像兜了个小圈子,不论社会风气接受不接受开放式婚姻,最后都践行不了开放式婚姻。
但是“允许”本身意味着自由。还是那句话,自己不这样做,但接受对方这样做。
这种自由,也许对多数派没哪个区别,但是对少数派,比如同性恋、单身主义、丁克家庭,意味着舆论压力大大减轻。
人是自由的,哪怕是虽然高尚的枷锁也不需要背负。更何况,道德是对自己的要求,不是对对方的要求。
广州及时雨私家侦探(广州本地私家侦探公司)
微信:185-2064-4544
电话:185-2064-4544
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